关于实施2018年江汉大学“清源之光”党建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彭澜发布时间:2018-05-21浏览次数:206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凝练党建工作特色,决定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继续实施清源之光党建创新项目。现将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以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目的,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推进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全校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项目要求

(一)特征要求:党建创新项目应符合时代性、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性的特征。

(二)参加范围:各基层党组织可独立申报项目,不同基层党组织间也可联合申报。

(三)项目内容:项目选题要从学校和各单位实际出发,促进科学发展和稳定和谐,主要围绕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内容,设计内容、组织活动、形成制度、树立榜样。项目选题参考内容:

1.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3. 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4.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5. 深化拓展红色引擎工程

6. 高校教职工思想引领与管理

7. 新媒体视域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8. “三育人党员示范岗建设

9. 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

10. 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模式

11. 大学生党员发展与质量保障体系

12. 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与处置机制

13.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14. 加强分党校建设工作

15. 党支部工作规范与活力

16. 党内基层民主与党务公开

17.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8. 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9. 创新型党组织建设

20. 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21. 党建工作信息化与互联网+

22. 以党风带校风、教风、学风、作风建设

23.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4.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25. 其他有关党建工作

为保证创新项目的可持续性,根据需要所申报项目可以坚持原来好的项目,也可以创新开展活动,但要丰富完善项目内容,深化项目内涵,力争做出特色,形成品牌。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设计(20185月)。各基层党组织根据确定的项目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项目申报(201861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1—2个优秀项目,填写提交《江汉大学清源之光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江汉大学清源之光党建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61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929202457@qq.com

(三)项目评审(2018615日前)。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四)项目实施(20186—20206月)。项目批准立项后,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实施,明确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指派专人指导、督促项目开展,加强过程管理,抓好每个环节,确保活动质量。

(五)项目中期检查(20189—20204月)。项目实施进展中党委组织部将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底开展两次中期检查,检查前立项的党组织要填写《江汉大学清源之光党建创新项目实施进度表》(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对未按计划和要求开展活动的项目停止经费支持。

(六)项目验收(20206月)。项目完成后,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进行总结,填写提交《江汉大学清源之光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结题书》(附件4)和相关图片等资料。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对党建创新项目进行验收。

(七)项目推广。学校对实现预期目标、有创意、效果突出的项目适时进行推广。

四、经费保障

(一)党委组织部按照重点项目10000元、一般项目6000元的标准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同时鼓励各单位对立项项目在经费上给予适当的配套支持。

(二)项目经费开支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清源之光工程的开展,积极做好有关项目申报宣传动员工作,支持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踊跃参与,认真策划,保证党支部和党员的参与面。同时,要认真做好有关具体组织、有效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项目内容要充实,针对性要强,便于操作,富有实效,要避免设计成理论研究课题和工作总结。

(三)各单位要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强化品牌意识,争创党建品牌。

  

  

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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