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互助政策解读——退休教职工篇

发布者:胡道鹏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111

武汉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

1.参加对象

 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

2.参加办法

 由校工会统一组织、团体参加,经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3.给付标准

 在互助有效期内,参加人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结算支付后,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起付线、自费费用和超限额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付医疗互助金(医疗互助金四舍五入保留到元)。具体为:

01

0.5万元以下(含0.5万元)的部分,按20%给付医疗互助金;

02

0.5万元(不含0.5万元)至1万元(含1万元)的部分,按30%给付医疗互助金;

03

1万元(不含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50%给付医疗互助金;

04

5万元(不含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给付医疗互助金;

05

10万元(不含10万元)至12万元(含12万元)的部分,按80%给付医疗互助金。



 在一个互助有效期内,医疗互助金的申请不受次数限制。参加人申请医疗互助金,按每次出院分别办理,不累计重复计算。

4.给付流程

 参加人不需要提交给付申请资料,分两种方式给付互助金。

01

 一站式:办理出院结算时,同步进行互助金结算,其应享受的互助金直接冲抵个人自付费(附:一站式医院一览表,名单持续更中)

02

 非一站式:市医保系统直接将参加职工住院结算信息推送至市互助办,由市互助办将计算、审核后的互助金拨付至职工医保卡银行账户。(一般在出院后1-2周内到账,需持身份证、医保卡到所在银行激活储蓄功能)

5.住院互助金查询方法

01

 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或者直接搜索微信小程序“武汉市职工医疗互助”。

02

 点击“医疗互助”小版块。

03

 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姓名,并进行人脸识别。

04

 点击“给付记录”。

05

 进入界面后,点击文字显示处,就可以查询到住院费用明细,其中“给付互助金额”就是住院医疗互助金额。



校工会医疗互助工作联系人:李老师 84230457


信息来源: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