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中层职位空缺情况,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力度,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与职数
竞争上岗的职位23个。其中,专业技术管理职位6个,党群管理职位10个,行政管理与服务职位7个。
(一)专业技术管理职位(6个)
1. 教务处副处长1名;
2. 科学研究处副处长1名;
3. 研究生处副处长1名;
4. 图书馆副馆长1名;
5. 网络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6. 工程训练中心主任1名;
(二)党群管理职位(10个)
7.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名;
8. 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1名;
9. 保卫处(部)副处(部)长1名;
10. 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1名;
11. 校团委副书记1名;
12. 基层党委副书记5名;
(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位(7个)
13. 外事处副处长1名;
14.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副处长1名;
15. 档案馆副馆长1名;
16. 后勤服务保障中心(后勤集团)副主任(副总经理)1名;
17. 校办产业管理公司副经理1名;
18. 武汉江大科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1名;
19.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为全校符合任职条件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二)报考资格
1. 报考专业技术管理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 报考党群管理和行政管理与服务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其中:报考团委副书记职位可放宽至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职满一年以上,或任副科级职务且任职满四年以上〈任正、副科级职务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3. 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报考外事处副处长和档案馆副馆长职位。
4. 报考党群管理职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5. 男性年龄不超过5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其中,基层党委副书记年龄不超过45周岁;校团委副书记年龄不超过33周岁。
6.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
8. 符合所报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职位具体要求
1. 报考教务处副处长职位,应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2. 报考科学研究处副处长职位,应具有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3. 报考研究生处副处长职位,应具有教学及管理工作经历;
4. 报考图书馆副馆长职位,应具有图书、情报类专业背景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5. 报考网络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位,应具有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
6. 报考工程训练中心主任职位,应具有实验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所有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具体要求中关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资格的人员自愿按要求填写《江汉大学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表格可在党委组织部网页上下载)进行报名。每人主报一个职位,兼报1个同类的调剂职位。
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江汉大学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所在单位,由单位汇总填写《江汉大学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考人员名册》(表格可在党委组织部网页上下载)后在报名截至时间前集中交校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该职位人员改报考其他职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与高等教育实际相结合、与学校实际相结合、与具体职位的工作内容相结合,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中层干部工作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四)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
民主测评与面试同步进行,由党委组织部根据职位要求,组织对参加面试者进行民主测评。
根据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情况,党委组织部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提出建议考察对象,报校党委讨论确定后,由党委组织部成立若干考察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察。考察预告提前发布。
(五)讨论决定
召开校党委会,听取考察组对考察情况的汇报,决定拟任人选。
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六)结果公布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公布竞争上岗的结果。
对竞争上岗任用的干部,按照《江汉大学领导人员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取消试用期间有关待遇,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
五、时间安排
竞争上岗工作时间从11月中旬开始,12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9日至25日 报 名
11月26日至27日 资格审查
11月底笔试,12月上旬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2月中下旬进行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及结果公布。
六、组织领导
这次部分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监督,校纪委参与竞争上岗工作,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校纪委84225804、组织部84225806)。
附:1、《江汉大学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2、《江汉大学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考人员名册》;
3、 报名填表须知。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