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汉大学2018年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彭澜发布时间:2018-04-25浏览次数:224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市委和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定于4月至5月举办江汉大学2018年中层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研讨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使我校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举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学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上来,为推进新时代建设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提供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

二、培训对象

全校中层干部。

      三、具体安排

    

      四、培训方式

      集中讲授、视频教学、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

      五、学习资料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相关学习资料。

      六、培训要求

    (一)转变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培训期间,每位学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培训主题和培训内容,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000字左右),并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等重大工作积极参加讨论交流,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各组召集人负责组织本组交流讨论,各组记录员要认真做好小组考勤和讨论记录。

    (二)强化学员管理,严格学风学纪。培训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参训学员需课前15分钟签到。培训期间除有教学任务之外,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请假人需会前一天提交经本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签批的书面请假报告,主要负责同志请假需经学校分管领导签批。

    (三)遵章守纪,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确保参训人员如期参训,督促其认真完成培训任务。每一名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积极参加学习研讨,确保本次培训正常有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请各单位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518日以前)将本单位全体中层干部学习心得体会的电子文档集中提交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遴选优秀心得体会汇编成册。

     联系电话: 84225419

  

  

中共江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