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

发布者:彭澜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299

编者按

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本栏目中简称《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新增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相关新规定、新要求,从今天起,省纪委监委联合湖北日报对《条例》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解读,帮助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解读之一:

搞团团伙伙和捞取政治资本行为

《条例》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问题表现】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和捞取政治资本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搞“小帮派”,互通款曲、相互提携;通过提升职务、安排岗位、输送利益等方式,培植拉拢他人,形成可以为个人所用的小帮派、小团伙等势力;为谋求职务提拔调整,通过非正当手段搞关系、拜码头,低三下四搞贴靠;工作不求实效,热衷于搞“个人秀”,通过自我吹嘘、自我标榜,为自己提拔升迁营造氛围,意图进入组织选人用人视野,获得提拔重用,败坏选人用人风气,影响党风政风民风,严重污染政治生态。

【执纪者说】《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要求,党员要“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搞团团伙伙和捞取政治资本行为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割裂党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损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危害党和国家事业。《条例》第五十四条新增对“在党内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是对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具体化。

搞团团伙伙和捞取政治资本行为,表面上是团伙成员经济上的利益捆绑、工作上的权为私用、生活上的不当交往等,实质上是政治上相互勾连,政治危害性极大。如某国企党委书记,先后将多名同学、同乡、原下属调任所在企业重要岗位,抱成一团,经常违规吃喝,相互提携、吹捧、违规请托办事;让人制作、录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宣传,组织下属写联名推荐信呼吁提拔,表面上是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问题,实质上是搞团团伙伙和捞取政治资本,违反了政治纪律。再如某党员领导干部,为了职务提拔,多方讨好市委书记,充当随从提供管家式服务,连续多年携礼品前往数千里外的领导老家为其母亲祝寿,甚至不顾党纪国法违规帮助领导干预插手案件,表面上是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实质上是搞政治攀附,违反了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和捞取政治资本行为,与《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权权交易行为有所区别,前者党员干部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要以捞取政治资本为目的,后者主要是为相互谋取经济上的不当利益,违反了廉洁纪律。如有的党员干部之间,利用职权为彼此亲属承接工程提供帮助,属于违反廉洁纪律。

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解读之二:

结交政治骗子和充当政治骗子行为

《条例》第五十五条 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问题表现】结交政治骗子和充当政治骗子主要表现为,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薄,不把心思用在干好工作上,而是处心积虑投机钻营,搭“天线”跑官要官,企图通过政治骗子的所谓“人脉资源”,为自己的职务提拔、岗位调整“铺路搭桥”;触犯党纪国法后,不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而是找关系“消灾解难”,希望通过政治骗子找人疏通关系逃避惩处;为博取领导青睐,散布所谓“内幕消息”,积极为上级、同事结交政治骗子牵线搭桥,甚至充当政治骗子以谋取利益,败坏了党员政治品格,污染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和声誉。

【执纪者说】政治骗子通过虚构特殊身份背景,把自己包装成领导干部亲属或跟领导关系亲密、“有来头”的神秘人物,以所谓的“政治资源”获取党员干部信任进而骗钱骗物,甚至插手人事安排、骗取工程项目。政治骗子能够得逞,往往不是其行骗的“技术含量”有多高,恰恰在于少数党员干部,不走正道“抄近道”,不信组织信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新修订的《条例》第五十五条新增对“结交政治骗子、充当政治骗子”的处分规定,有利于持续加大对政治骗子的打击力度,坚决铲除搞政治投机钻营的腐败土壤,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员干部要认清政治骗子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组饭局”等方式营造领导干部为其“站台”的假象,识破政治骗子的身份伪装和行为包装,不给政治骗子可乘之机。如某政治骗子利用党员干部投机取巧的心思,组织团伙行骗,前有团伙成员扮成领导干部身边人抛出诱饵,后有团伙成员扮成上级领导干部“考察”取得信任,最终再向其提出承接工程的要求,一步步把党员干部拉下水。要坚持“行骗受骗一起查”,对那些编造谎言行骗、污染政治生态的政治骗子,以及结交政治骗子搞投机钻营的党员干部,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绝不姑息纵容。要深挖结交和充当政治骗子背后的请托事项、利益勾兑、团团伙伙、被骗巨额钱款来源等问题,查明有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和其他涉案人员。如某党员干部,结识自称有“高层关系”实为无业人员的骗子后,官迷心窍,向骗子转款帮助其“跑官买官”,在骗子提出“仅提拔一人过于明显”后,还帮助物色其他党员干部,筹款交给政治骗子去买官,最终人财两空、害人害己。要及时教育挽救,对及时发现政治骗子的伪装,没有为政治骗子谋取利益,也没有谋求职务提拔调整等情节较轻的,从轻处理;为了职务提拔调整,主动结交政治骗子,为政治骗子谋取利益等情节严重的,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加强日常监督,通过曝光一批结交、充当政治骗子的案件,从思想上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促使党员干部增强识别和防范政治骗子的能力,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内容提供:

省纪委监委

整 理: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