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 主题教育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者:彭澜发布时间:2019-09-04浏览次数:2967


近日,武汉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据介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2019年6月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4个,处理19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2人。  

武汉市纪委强调,通报的五起问题,都是在主题教育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涉及私车公养、“精致走账”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涉及的违纪人员多是党政机关一把手,涉及的违纪金额较大,教训深刻,发人深省,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目前,武汉市第一批单位主题教育正在深入推进,第二批单位主题教育即将启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相关要求,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督查力度,对主题教育期间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7月,原东西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德金退休时未将其保管的原质监局公务加油卡上交,从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白德金违规使用该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49次,金额11179.88元。2019年6月,白德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村支书违规组织党员到农庄用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7月5日和2018年8月2日,新洲区周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文立两次违规组织该村党员到新洲区某农庄用餐,共花费5860元,其中3100元以虚列党建活动名义予以报销,其余2760元直接报销。2019年7月,刘文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两次为其子女操办生日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9年3月29日至30日,汉南区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党总支书记程国章在汉南区纱帽街某酒店两次为其子女举办生日宴,宴请92名单位同事,违规收受礼金共计37900元。2019年7月,程国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街道办事处主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昌区粮道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启斌在担任粮道街办事处主任期间,于2017年春节至2017年中秋节前后,收受粮道街环卫所职工蹇某某所送人民币8000元及价值6000元的烟酒。此外,刘启斌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2019年7月,刘启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陵园主任违规收受高档白酒和香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6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期间,蔡甸区玉笋山陵园主任刘胜利共收受在玉笋山陵园承接工程的某公司股东周某赠送的8瓶高档白酒及4条黄鹤楼1916香烟;2018年11月,刘胜利要求在玉笋山陵园承接工程的某公司项目经理董某某为其结清烟酒账款共计3.02万元。此外,刘胜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刘胜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信息来源:武汉市纪委监委网站)